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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興城 因給學生講真相被舉報。2005的5月30日下午,縣公安局民族宗教中隊長帶人非法抄家後,又於2005年6月8日在車站將我非法抓捕、關押在縣看守所。妻子因承受不了精神及各方面的壓力,2005年7月29日含冤去世。在被非法關押半年後又被非法搾取八千餘元,非法判緩刑三年,於2005年12月2日被釋放。自己所做有漏,給大法抹了黑,愧對師父,愧對大法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做、所說、所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/28/1196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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