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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少蘭、鄭連梅、劉勇蘭、曹慧芬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,去京上訪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,因以前對法理解不深,執著心重,在邪惡勢力的壓迫下,我在拘留所寫過“保證書”,簽過字。我嚴正聲明,以前我無論在任何環境、任何情況下所做過的、說過的違背大法的行為、不符合大法的,一律全部作廢。另外,家人及親人被迫交出大法書,簽過的字,做過的“擔保”一律作廢。家屬及親人無論在任何環境、任何情況下所做過的,寫過的,說過的,不符合法的行為,一律全部作廢。我要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4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7/197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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