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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楊光

    九八年我有幸得法修煉,受益非淺,很多慢性病都好了,於是就出去教功洪法。7.20以後,當地公安局來人找我,不讓我再教功洪法,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這以後,地方政府又讓我寫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,找別人代我寫了一份“保證書”。派出所又讓我交大法資料,我交了兩本大法書和一套講法帶。當時我自己的怕心很嚴重,有人問起我煉不煉了我都說“不煉了”,還把師父的法像燒了。至今追悔莫及,這是對師父的大不敬,是對大法的不忠。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反思以及同修的鼓勵,我悟到慈悲偉大的師尊依然沒有放棄我,呵護著我,等待著我的回歸。如今,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,不辜負師父的期盼,精進學法,堅定實修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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