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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明俊 由於自己對大法法理的理解不清,心性有漏,在1999年7.20之後,受邪惡舊勢力的迫害,在當地公安局簽了“不煉功了”等的字,在單位和單位上級部門寫了所謂“不煉功了”的保證。違心在所謂的普法答卷中抄了不利於大法及師父的題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所寫的所謂“不煉功了”的保證以及所簽的字,全部作廢。1999年7.20之後,自己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對大法及師父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我堅定的回歸到法輪大法中修煉,同化大法,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勇猛精進,堅定的維護大法,證實大法,救度眾生,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之恩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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