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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俊澤 我是98年得的法,99年7.20以後,我去一家報社應聘筆試,在其要求的主題內容中含有誣蔑法輪大法的意思,由於學法不深,默認了其中的內容;不久前在替房東簽的“房屋出租人責任書”中,裡面還有誣蔑大法的言語,當時並未看內容,事後才發現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在所有場合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及邪黨的一切安排,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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