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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芝 我現年72歲,我是97年得法的,99年7.20後我交了一部份大法書。通過這段學法後,使我認識到了我犯的罪,沒有保護好大法書,這是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。2001年2月進京正法,被邪惡抓住,在派出所由於怕心,在法理上認識不足,把其他同修說了出來,這是我不應該做的事情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,今後我加倍彌補我犯的罪過,努力精進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8/198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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