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王淑梅
我曾在99年去北京上訪。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上訪的目的不明確,人家去我也去,就像師父說的“大幫哄”的態度。回來後在壓力面前說了不該說的話、做了不該做的事,現在想起來真不像一個大法弟子、修煉的人,是我的恥辱。現特此聲明:我那時在壓力下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、無效。從今以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要按修煉人標準去做,緊跟師父正法,直至圓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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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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