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孝國 我2000年10月份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,後被送回本單位。按照憲法我沒有犯錯誤,但也受到了拘留。在拘留所裡,由於怕被非法勞教,加上放不下人的情,寫下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邪惡之徒怕我後悔,又讓我參加“洗腦班”,在“洗腦班”上,由於放不下人的情,繼續書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等材料。我這樣做是不好的行為,給法輪大法造成了壞的影響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我寫的所有的“保證書”、“決心書”、“思想匯報”等不利於大法的材料,全部作廢;今後我將堅定地、堂堂正正地修煉法輪大法,宣揚真善忍,證實大法,剷除一切邪惡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9月15日(2001年11月17日修改)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9/1989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