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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鄭重聲明

    聲明人:焦仲翔

    我於99年10月因去北京正法被抓,後被送回當地被非法判勞教一年,2000年8月邪悟之風刮入我所在的勞教所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根本的執著沒去,順水推舟似地有意接受了邪悟,幹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事。解教後,看到老師的經文《建議》後恍然大悟,才知道自己在主意識不強時犯下了大罪,痛悔不已,自己的所為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。特此鄭重聲明,自己在勞教所、派出所所寫的各種“保證,悔過書、揭批書、決裂書,”以及家人為我寫的各種“保證”一律作廢,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身心投入正法洪流,用我生命的全部去證實大法,弘揚大法,揭露邪惡,講清真象,珍惜師父為我們延長來的分分秒秒,作好一個正法粒子應該做的一切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9/198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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