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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江一瓊 我98年6月喜得大法,我內心深知師父好、大法好。2003年給同修送經文時,被壞人舉報,當天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,它們又打又罵、非法迫害我20多天後,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判我勞教一年半。它們欺騙要釋放我回家,騙我簽了字。結果在車上,才說弄我去勞教。在勞教所安排三、四個吸毒犯輪流包夾,不准睡覺、不准大小便。幾天後被惡警指使吸毒犯強行在它們寫的一張紙上按了手印。現在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誘騙、威逼下,我所有違背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5/1201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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