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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淑梅、王華、姜淑清、劉桂紅、何金連 2005年12月份,本鎮派出所惡警和治保主任到我們屯逼大法弟子簽字,因為有怕心,我們在“悔過書”上簽了名。對師、對法不敬。在此借明慧網嚴正聲明:我們以前所寫的不敬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5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5/1201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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