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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恩德 99年8月份,公安局找各單位修煉大法的人寫保證書和交大法書,當時我不在單位,一位同事替我代寫了“保證”。我回單位後,代寫的同事叫我簽名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就簽名了,還交了幾本大法書。後來學了師父的新經文,認識到這是嚴重地違背大法,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慈悲苦度。我嚴正聲明,以前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嚴守心性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9/198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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