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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元匯 我是在1998年和爸媽一起得法的,當時才4歲。2001年3月,在我小學一年級下學期開學不久,學校開始詆譭大法並讓每個學生簽字“保證不學不煉”,我沒有簽字,被老師抓住並送到校長室,由學校四五個領導和教師訓話,逼我簽字,被我拒絕後學校將我爸媽找來,威脅說如果不簽字就讓我退學,否則學校無法向教委交待。後來媽媽違心的寫了一個不帶我學不帶我煉的“保證”。大隊輔導員老師騙我說,媽媽保證不帶你學煉了,你就簽字吧。據說我爸單位也曾強迫爸爸簽過類似的字。當時我知道簽字也不能改變我修煉的決心,但沒有意識到這個做法的嚴重後果,被舊勢力鑽了空子。我覺的修煉是一個嚴肅的事,不能含糊。我嚴正聲明:爸媽替我簽的字及我被欺騙簽的字作廢。好好走正修煉的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救度世人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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