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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遠秀 我是98年得大法的。99年大法遭受迫害,由於學法不深,我被謊言所欺騙,說過對大法不利的話。如99年4.25大法弟子上訪,我說不該去;2002年我再次被抓,在所謂的“三書”上蓋過手印;2004年10月份又被惡警抓去,在所謂的“三書”上又蓋了手印。後來隨著不斷學法深入,使我漸漸明白那一切行為都是錯誤的。現在我發表嚴正聲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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