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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鳳閣 我九七年得法。在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迫害時,當地派出所來找我,讓我寫“不修煉保證書”,由於學法不深,我就按了手印,順從了邪惡。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從此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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