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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晶 2000年11月,我因發真相資料而被非法判刑4年。在監獄中,我經歷了邪惡的種種迫害。剛被監禁時就被迫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,還曾經兩次被邪惡押送到監獄的強化洗腦班洗腦,兩次都被迫寫了“三書”。還曾邪悟,做了一些對不起大法的事。給大法抹了黑,我感到羞愧萬分。在此,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。今後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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