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曉燕 我是1997年7月30日得法,通過學法、煉功,得到了身體的健康和心靈的淨化。1999年7月20日以後,派出所、居委會聯合到管區內的法輪功修煉者家中,讓交大法書,讓簽保證書。我當時由於怕以後還會找我麻煩,所以在派出所發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名,並交了大法書,把橫幅也交上去了。在分局的詢問記錄上也簽了名。通過兩年的學法、認識、理解,知道了當時那樣做是不對的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現聲明:以前簽的“保證書”,一律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在以後的正法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0/1994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