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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鳳芝 2005年11月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分別找我去核實所謂的材料,當時知道那樣做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但由於怕心,在所謂的材料上按了手印,還說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。現在我嚴正聲明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表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3/1206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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