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志華 我於2002年上街貼真相傳單,被中共邪黨政府綁架到看守所並被非法判勞教三年,在邪惡勢力的迫害下,我被迫寫了“三書”和說了一些不好的話。我現在嚴正聲明我所說、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要堅定大法修煉,走好正法修煉之路,做好三件事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3/12067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