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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碧芳

    我因去年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送回廠派出所非法拘留。邪惡要我寫保證書,我不寫。後來我兒子幫我寫了,我在上面簽了名。現在我認識到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帶來了損失。我鄭重聲明:我在高壓迫害中所說所寫的一律作廢。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0/19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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