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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鳳蘭 我在2001年12月被邪惡非法綁架,於同年被惡警強行送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。在勞教所期間被邪惡迫害,又加上自己執著親情及有怕心,理智不清寫了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違心瘋話並參與了迫害大法弟子的行為。2003年7月我被釋放,回到家後自己知道因邪悟所犯下的錯誤不可原諒,悔恨交加、痛不慾生、無地自容。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給了我一次改錯的機會,我又回到大法修煉的洪流中。在此特聲明我在邪惡的勞教所期間所說、所為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只走師父安排的路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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