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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天君 2006年元月16日遭惡人舉報,派出所惡警抄了我的家,搶走了大法書和師父各地的講法書。本人不在家,我丈夫配合了邪惡。過後丈夫叫我到派出所說清楚,由於我怕心重、學法不深,對兒子的情放不下,我也配合了邪惡,在派出所蓋了手印、簽了名字。過後想起痛悔萬分,真是對不起慈悲苦度我們的師父,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。我鄭重聲明:在派出所簽的名字、蓋的手指印、說的不符合大法的錯話一律作廢、無效。我決心從新做好,挽回對大法、對師父帶來的一切損失。學好法,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從今以後決不配合邪惡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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