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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羅登芬

    我58歲。因患有多種疾病,長期吃藥,醫治無效,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,一切病痊癒,思想境界得到了提高升華。但在1999年7.20後,江氏流氓集團執意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。在高壓迫害中,由於放不下執著,怕自己遭受迫害,於是在有關人員找我時,說了“不煉”的話。現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說“不煉了”的話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更廣泛的救度眾生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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