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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焦京浩 在99年7.20以後,我因學法輪功而被邪惡之徒帶到當地派出所,經過一番拳打腳踢後,被迫在“悔過書”(他們已寫好的)上簽字,雖然不是真心的,但在我修煉的道路上也是一個污點。現鄭重聲明:我被迫在“悔過書”上簽的名作廢。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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