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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吉賢 我在99年元月得法,99年7.20後,邪惡來家叫我簽字,因對法理解不深,就叫我愛人簽了字。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掉隊二年。我聲明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與邪惡舊勢力徹底決裂。我要跟隨師父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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