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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武蘭芬 2005年6月底,我對同學們說“法輪大法好”而被惡人用黑名單舉報,因此被學校除名遣返。幾天後,我被非法押送去洗腦班。在高壓、恐怖下,我被強迫每天看污蔑師父、大法的光碟,並被要求每天寫“內心感受”和批判法輪功、批判師父的文章,並表示要悔過、接受擁護黨的領導,我被迫做出很多違背良心的事來。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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