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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積蘭 2002年我去發真相資料時,被惡人發現並被非法抄家,抄走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,將我非法拘留一個多月。其間,讓邪惡鑽了空子,出賣了大法,做了猶大,干了助紂為虐的事。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犯下不可饒恕的罪過,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。聲明:家屬代寫的“保證”、自己簽過的字,及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廢。今後,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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