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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印芬 99年7.20以後,我因證實大法被派出所綁架。在邪惡的威逼、欺騙、高壓下,由於怕心,我被迫在邪惡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,努力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全面講清真相,正念清除邪惡,救度眾生,堅定的維護法,證實法,真正的從人中走出來,從人的觀念中走出來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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