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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金宏 被迫害時,邪惡不允許我睡覺,斷續長達20多天,打臉四次,吊起來三天兩夜,逼迫腳底踩師父法像,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,抄寫了“三書”。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2005年7月11日回家後,在“重點人口登記”上的簽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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