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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鐘述芳 2000年6月5號我從拘留所回家時,當地派出所的警察要我寫一個“認識”,我就寫得大法後的好處。警察看後,要我寫上“不上北京”一句話,由於當時對大法認識不高,順應了邪惡。現聲明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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