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華 我於2000年10月6日進京上訪,證實法輪大法的清白,在履行法律賦予我的正當權利和義務時,被公安非法抓捕,將我非法送進勞教所勞教一年。被強迫高強度勞動時,還要經受殘酷的洗腦,在電棍及各種酷刑的非人折磨下,為了擺脫痛苦的折磨,違心地(不是發自內心的)寫下了“保證書、悔過書、決裂書”,現在我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、所說的一切詆譭大法及師父的話全部作廢。我要緊隨師父繼續修煉,來彌補因為自己的錯誤行為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我要重新匯入到正法的洪流中,堅定正念,證實大法,講清真相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1/2005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