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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明 由於自己抱著人的執著,沒有在法上認識法,因而在勞教期間主動接受了邪悟,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,違背了師尊的教誨:為大法負責,為社會負責,為自己負責。不但矇蔽了世人,同時給大法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,辜負了師尊的慈悲苦度。為此,我鄭重聲明:在勞教所期間所說所寫的一切有違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,在今後的正法修煉中,加倍彌補,走正自己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1/200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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