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王麗華
本人曾給邪黨簽過名,現聲明作廢。一切按照師父所講去做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