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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方錦(胡芳錦) 我於2004年12月2日被610、公安政保抓送勞教所迫害。由於自己一時糊塗,被迫違心的抄寫下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。不久清醒,曾多次找勞教所邪惡講理,聲明“三書”作廢。特此聲明:違心抄寫下的所謂“三書”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走正修煉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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