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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亞珍 我單位的領導及我的家人無論給我做的任何形式的“保證(向各級610、派出所、街道辦事處等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執行部門)”都不算數,一律作廢(包括我不知道的)。誰也沒有權利代表大法弟子!只有我師尊能夠主宰我的一切。因此嚴正聲明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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