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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嫻 在1999年,大法弟子被迫害時,因為自己學法不深,被邪惡的形勢嚇倒,曾違心的向派出所講過“不煉了”,並把大法書和師父講法磁帶交給了邪惡。這是對師父、對大法的犯罪行為。幾年來個人內心也非常痛苦,時常悔恨自己的所作所為。通過學法,特別是學習了師父的近期講法,個人悟到現在正法進程已到最後時刻,不能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污點。為此我公開發表聲明:過去對邪惡講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努力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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