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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鴻梅 2000年3月底在當地邪惡誘騙下,自己配合了邪惡,寫下了“不去北京”和“不參加法輪功集體活動”的保證。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說、所寫的全部作廢。今後紮紮實實的溶於法中,對大法負責,對自己修煉負責。做好師尊要求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早日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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