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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新梅

    99年下旬,派出所民警到我家讓我簽污蔑大法的話和“保證書”,被我拒絕,故將我非法關押起來。關押的後期,由於自己在法上沒有嚴格要求自己,順從了邪惡。現在覺得當時自己真是一個不合格的弟子。自己雖在網上發表過聲明“保證書”作廢,但現在想起來當時出來時,公安局作的筆錄和“悔過書”(保證書改成悔過書)等這些忘記聲明作廢了,故再一次嚴正聲明,無論以前寫過甚麼書,作的甚麼筆錄、說的甚麼話,凡與大法相違背的一律作廢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助師正法,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,與世界大法弟子一起正念剷除邪惡與舊勢力,救度世人,直到法正人間到來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3/201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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