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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曉鳳 我於1998年得法,得法後,身上所有的疾病全部奇蹟般的消失。1999年“7.20”大法被迫害後,為了給大法討回公道,我於2000年10月3日進京證實大法,後被判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,由於自己的怕心和對情的執著,向邪惡寫了“三書”,後被提前兩年解教。解教後自己一度偏離大法,一直到2005年初,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幡然醒悟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勇猛精進,努力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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