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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丕信 我97年5月得法,得法後受益很大。99年7.20後,在邪惡的迫害下,說了有損大法的話,做了損害大法的事。在邪惡的強制下寫過五、六次“不再學大法”的悔過書。現在我很後悔,聲明以前所說和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堅決學大法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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