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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許麗 我1999年2月得大法,身心受益非淺。7.20以後,我在家人的威逼下妥協,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。我媽把我的書搜走了。2000年元月2號,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走,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,曾糊塗的簽了字。2001年1月31日,我再次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走,在怕心下,說出了自己的姓名、地址,被邪惡錄了口供、拍了照。後來,我逃出了當地駐京辦,被迫流離失所。其間,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在我哺乳期回到娘家時,又向邪惡寫了東西,沒有用正念抵制惡人。後來,孩子的爸爸被非法判刑,我再次流離失所,無辜的孩子在迫害中差一點兒丟了性命,現由我媽撫養。回首這段彎路,不但給自己修煉道路留下了污點,更給大法抹了黑。現在,鄭重聲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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