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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永金 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。我曾被邪惡迫害、非法綁架到勞教所。我承受不了巨大壓力,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四書”等,說了一些不利大法的話。我為自己的行為深感內疚。今聲明如下:我所寫過的、所說過的一切有損大法和師父的語言、文字全部作廢。正念正行,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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