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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常春志 我96年得法。在邪惡迫害當中,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,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現聲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師父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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