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詹寶華、李翠香
由於本人學法不深,以前所有寫過的違背大法的保證書一律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2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6/90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