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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貴鸞

    我今年66歲。99年9月14日我去北京上訪,被抓進拘留所,十幾天後被當地派出所押回原地,非法拘留15天才放出來。在北京和原住地兩次在拘留證上簽了自己的名字,配合了邪惡。2000年2月27日惡黨兩會期間,我又無故被惡警帶走,邪惡逼我寫“三書”,我沒寫,但給它們簽了字,又一次配合了邪惡,我被非法拘留半個月。自己一次次損害了大法,是因為學法不精進的結果,不按大法要求自己,做了錯事。聲明:過去一切有損大法的行為及言論一律作廢。糾正自己的錯誤,精修大法,以法為師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在正法修煉的路上精進不止,走好每一步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7/1217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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