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子華 在勞教所,因長期不讓睡覺和體罰,在不清醒時,我在邪悟者寫的誹謗師父和迫害大法的東西上被迫簽了字。清醒後,我在勞教所裡已聲明作廢。現在明慧網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2/27/12172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