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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晉源濤

    作為大法弟子,我經過四年多的實修,體會到法輪大法的偉大,修煉的嚴肅性。在證實法的過程中,我有幾件事情做錯了,不符合法,沒有作到為法負責,為人負責,深感懺悔!

    1)1999年9月份,我所在單位,在“610辦公室”的壓力下,讓我在解除勞動合同上簽字,我簽了字,配合了書記把我的檔案及戶口轉到區人才交流中心。現在認識到不該簽字配合。她們唯一的理由是我堅定修煉法輪大法,這是最正的事,怎麼因此而不讓我工作呢?她們這樣做是順應了邪惡,助紂為虐!我沒有作到真正為她們的生命負責,非常懺悔,聲明簽字作廢!

    2)1999年12月份,派出所和村裡的人,私闖我租住的房間,撬開門抄家,搶走一箱大法書籍、法像、法輪圖形、放音設備等。並帶走了房東。當晚我趕到派出所,反而被審問。當時因為有怕心,縱容了他們的強盜行徑,還在問詢記錄上簽了字。我為沒有保護好大法書、資料而深深痛悔!現聲明簽名作廢!

    3)2000年1月份,我到國家信訪辦上訪,寫完記錄就被扣壓,先被送到駐京辦,後送到派出所,關進了看守所。上訪是憲法賦予的權力。我在整個過程中被迫配合了他們的犯罪行為。尤其在看守所裡,像對待罪犯一樣被搜身、提審、照相、按手印,這是對大法的侮辱,作為大法弟子這是恥辱,我為自己有辱大法的行為而懺悔,聲明在問詢記錄上的簽字作廢!

    4)2000年3月5日,去天安門人大上訪,我在路邊等待就被帶走,再次關押在看守所。由於有怕承受的心理,配合、默認了邪惡對我的迫害,尤其在給我帶刑具的記錄上多次簽字。現聲明所有簽名作廢,為自己不符合法的行為懺悔!

    5)2001年7月底,在被非法關押在縣刑警隊期間,遭到酷刑迫害,我為沒有制止住邪惡對師尊法像的侮辱而深深慚愧!後來怕承受的心理及人想應付了事的變異觀念,順口編了三份問詢記錄,並且簽了字,按了手印。後來意識到錯誤,恢復正念,在師尊的加持下,闖出魔窟。現聲明所有簽名、口供作廢!為自己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為懺悔!

    我一直給自己找藉口沒有正視自己的過錯,現在意識到修煉是最嚴肅的,不分大小事,都應該嚴肅的“以法為師”,符合大法的標準。因為大法弟子是最正的,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。

    我將加倍彌補,緊跟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4/202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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