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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洪舟 我現年64歲,於97年下半年喜得大法。2004年3月被惡警非法抓捕到拘留所,關押兩月,栽誣陷害,被判一年零9個月,5月10號被送勞教所。由於學法不深,沒有正念正行,被邪惡鑽了空子,承受不了精神的折磨,向邪惡妥協,並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寫了不該寫的“三書”。事後痛悔不已,痛悔自己在迫害期間的所說所做。歸家後,通過認真學法以及和同修交流及看明慧週刊,我清醒了,從新爬起來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、所說對師對法不敬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加倍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/1218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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