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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連傑 本人自從98年得法以後,思想道德提高,身心受益。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迫害後,惡警到我家,在我正念不強的時候強迫我在“不參加大法的活動”上簽字、按了手印。現在我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決定要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/1218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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