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瞿艷霞 我是98年得法的,由於學法不深,99年7.20以後就放棄了修煉。2003年8月31日又從新走回了這條修煉的路,但由於執著於情,造成一位同事把我的《轉法輪》給燒燬了,還發誣蔑大法和師父的短信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現在從新歸正自己,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/12180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